去年4月間因心臟病發去世的周姓員警,生前曾瞞著老婆搞婚外情,她的妻子在他死後前往辦公室整理遺物時,才發現第三者寫給他丈夫的情書,一氣之下狀告對方妨害家庭,雲林地方法院判決該第三者3個月有期徒刑。
雖然被告以死者妻子提訴時間,已逾告訴期間,但是根據調查,仍在告訴期間內,雲林地方法院二審合議庭(原判決係簡易庭所判)11日駁回被告上訴。
判決書指出,周姓死者和周姓被告在88年某次餐會中一見鐘情,雙雙墜入情網。
已婚有小孩的死者,常常背著妻子和被告幽會,被告雖然知道死者已婚,但是難辭死者的熱情攻勢,兩人一直糾纏不清,直到去年4月中旬,死者因心臟病突發而過世,才結束兩人維持多年的不正常關係。
死者妻子雖然察覺丈夫可能出軌,可是都查無實證,直到死者去世,她前往死者任職的派出所,整理死者辦公室遺物時,在死者抽屜赫然發現被告寫給死者的情書,內容不但充滿被告對死者的濃情蜜意,而且還要死者好好處理婚姻關係(意指離婚)。
人去事未休,死者妻子氣不過直到老公死了,才知道他有外遇,把被告寫給老公的情書,當做證據,告被告妨害家庭,算是為自己已逝的婚姻,畫下「明白」的句點。 |